根據台中地方法院的判決書,陳姓女子的丈夫是詹家獨子,她指控丈夫的3個姐妹於100年8月間在中市一家茶館包廂內開家庭會議時,先後以「不要臉」、「妖魔化身」等語言辱罵她。
大姑與小姑們則指稱,弟弟將年事已高、失智的老母接回同住3個月後,就送到仁愛之家,導致母親病況加重,走失8次,姐妹要求弟弟與弟媳出面處理,但兩人置之不理。
陳女事後出具錄音證據提告公然侮辱,並提出附帶民事賠償,要求3人各賠償精神撫慰金50萬元。
台中地院法官以姑嫂應相互尊重,維護家族感情,竟因照顧母親引發口角及辱罵等情事,判大、小姑各賠償3萬、5萬、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