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補助未加保勞工 恐增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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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13日電)立法院今針對職災保護法召開修法公聽會。工傷協會主張,職災專款應對未加保勞工補助。勞委會認為,此舉恐增納稅人負擔。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針對「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關於職災津貼補助及職業傷病認定等修法議題,舉行公聽會。

工傷協會說,現行未加保職災勞工依職保法規定,雇主未依勞基法規定補償時,職災勞工只能申請失能補助或死亡補助,對一個受災勞工既無保險給付,又拿不到雇主補償,而實際上,他又即刻需要醫療及工資補助,才能生存。

工傷協會專員賀光卍強調,職災勞工長期失業,現在與未來生活恐成家庭負擔,加上每月還要負擔醫療支出,對一個沒有勞動生產力者,勞委會應正視他們應當被照顧的問題。

工傷協會認為,職災津貼專款以國家經費編列預算,對未加保勞工先補助,再向資方處以罰鍰取回,並不會浪費國家資源。

此外,針對職災補助應適用所有外勞?工傷協會表示,每名受僱勞工發生職災都該被保護,就算是非法僱用外勞,專款補助後仍可從僱用非法外勞的雇主身上罰回。

勞委會對上述回應,考量未加保職災勞工補助是全體國民納稅的政府預算負擔,在有限資源下,職保法補助是給予職工基本生活保障,並非取代雇主職災補償責任,仍應考量加保勞工現狀,以避免不公。

至於補助是否適用所有外勞?勞委會認為,若一體適用,不肖雇主可能會以「終究都由雇主負擔為由」,鋌而走險進用非法外勞,反而會鼓勵非法工作。10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