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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捐器官給親人 死囚遭拒

中央社/ 2013.11.13 00:00
(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12日專電)俄亥俄州1名再過兩天即將執行的死刑犯,提出想分別捐出心臟與腎臟給姊姊、母親的緊急請求,典獄主管則拒絕他的申請。

40歲的菲力普斯(Ronald Phillips)1993年性侵並殺害1名3歲女童,遭法院判處死刑。菲力普斯14日將以藥物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菲力普斯昨天透過律師向俄州矯治局提出緊急申請,希望能在執行死刑之前或受刑之後,把心臟摘除捐給菲力普斯患有心臟疾病的親生姊姊,並把腎臟捐給他長期洗腎、患有腎臟病的母親。

不過,典獄主管今天拒絕了菲力普斯的申請,理由是這項要求在即將執行死刑之前才提出,過去從未曾有過前例,因為時間緊迫而無法配合,捐臟器官必須在監獄外的醫療院所進行,相關作業流程、安全問題都來不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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