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外官舍規模 外長:難定標準
中央社/
12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和穎台北13日電)外交部長林永樂今天表示,外館首長官舍地段、房屋位置、規模通常比照其他駐在國的標準,較難訂定齊一標準一體適用。
林永樂上午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進行「103年度外交部主管預算案」報告時,作上述表示。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邱議瑩質詢時,列出駐外代表宿舍依租金排列的「五大黃金屋」和依面積排列的「五大豪宅」,質疑駐外代表「有人住豪宅、有人住寒舍」,沒有統一標準。
根據邱議瑩提供資料,駐新加坡代表處月租金新台幣68萬多元,宿舍面積約281坪,名列外館月租金首位;其次是駐美國代表處,月租金67萬多元,面積約58坪;接下來依序是駐教廷大使館月租金51萬多元,面積約138坪;駐德國代表處46萬多元,面積約192坪;駐法國代表處38萬多元,面積約123坪。
邱議瑩說,若依面積排列,駐外宿舍面積前5名分別是: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宿舍面積約302坪;駐巴拉圭大使館宿舍面積約281坪;駐新加坡代表處面積約281坪;駐薩爾瓦多大使館宿舍面積約273坪;駐菲律賓代表處宿舍面積約242坪;駐印尼代表處宿舍面積約242坪。
林永樂表示,駐外首長官舍是多年累積的結果,官舍是駐外人員對外交際應酬的重要場所,對於建立人際關係非常重要。
林永樂說,駐外首長官舍的地段、房屋位置、規模通常比照其他駐在國的大致情形,以新加坡為例,駐新加坡代表處官舍與當地其他大使館官舍差不多,要訂一個標準一體適用,較有困難。
對於外交部編列購置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費用,林永樂指出,購置的館舍是辦公的地方,歐洲房地產近期價格較低,是一個比較好的時機點。
此外,外交部也編列駐泰國代表處及駐芝加哥辦事處館舍購置計劃2億4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