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首創》食安檢舉「窩裡反條款」 獎金最高1500萬

自由時報/
12 年前
遏止黑心廠商 修正獎勵辦法

〔自由時報記者陳慰慈、謝佳君/台北報導〕為遏止黑心廠商,台北市政府率先全國,昨天修正通過「北市檢舉違反衛生管理法規案件獎勵辦法」,凡經衛生局公告的特定重大事件,檢舉獎金從罰鍰的五%增至十%,依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業者若攙偽或假冒,可處六萬到一千五百萬元罰鍰,最高檢舉獎金達一百五十萬元,並增列「窩裡反條款」,內部員工檢舉則按罰鍰的十~五十%發放獎金,另如廠商所得利益超過一千五百萬元,最高發放獎金上限為一千五百萬元,修訂案本週四將送至議會備查實施。

北市府發言人張其強說,如中央本週四修法通過將罰鍰提高到五千萬元,北市府也會配合修正,檢舉獎金發放最高也增至五千萬元。

台北市長郝龍斌說,提高檢舉獎金與增列「窩裡反條款」,是北市為解決食安問題,消除民眾對食安的心理恐懼,提出的具體作法,如其他縣市覺得方案可行,當然歡迎大家一起來做這件事。

特定重大事件 獎金提高至10%

衛生局指出,所謂特定重大事件如食用油品安全、藥物與化粧品問題,只要是經衛生局公告,檢舉獎金從五%提高至十%,現職員工舉發檢舉獎金十到五十%,如廠商利得超過一千五百萬元,最高獎金為罰鍰的上限。

但北市議員秦儷舫卻質疑,「窩裡反條款」可能鼓勵全民成為「抓耙子」,也可能會有民眾匿名檢舉,是否視同「黑函」不處理?郝龍斌則認為市府不可能針對每樣食材及食品安全稽查,可透過全民一同監督;衛生局長林奇宏則表示,對於匿名檢舉,若不能提供個人和具體事證,則不受理,但若有提出事證,可視情節酌予參考,然因不具名,則沒有獎金。

至於離職員工可否適用「窩裡反條款」?郝龍斌表示,為避免離職員工挾怨報復,徒增查核困擾,離職員工會視為一般民眾檢舉,領的獎金是十%。王鴻薇也認為,窩裡反條款是兩面刃,應小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