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檢詹昭書索賄73萬「入厝禮」 法官痛斥:出賣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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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嘉義報導目前任職於嘉義地檢署檢察官的詹昭書,遭指控4年前任職於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期間,涉嫌替溫泉業者和汙泥廠護航,甚至還多次索賄。他一審獲判無罪,但高院審理卻出現大逆轉,認定他向業者索「入厝禮」,包括家具費、購車費共73萬元,法官痛斥「出賣檢察官靈魂」,判處他10年徒刑,追繳不法所得。
遭到高院判處10年徒刑,詹昭書在12日表示,對於法官採信司法黃牛的證詞無法接受,一定會再上訴。詹昭書目前雖任職嘉義地檢署,但因涉及索賄案目前遭停職中。他被控在任職新竹地檢署檢察官期間,透過他人介紹認識當地一名張姓溫泉業者,詹男卻被爆出強借張男的重機和廂型車而不歸還,甚至到張男的店消費、帶小孩到張男的游泳池卻從不付帳。
09年8月,張男的何姓友人經營汙泥廠,因排廢惡臭遭居民抗議,張男請託詹男幫忙,詹男允諾,卻要求張男代支付新家家具費13萬、新車60萬共73萬,但在最後一次取款時,張男偷偷錄影自保,事後汙泥廠案件沒人被起訴,引發張男和何男不滿,根據《蘋果日報》報導,2人不甘受騙,在新竹地檢署和廉政署獲報展開搜索後,提供錄影光碟指控詹男。
詹男被拘提到案,矢口否認犯罪,稱張男主動支付家具款項當「入厝禮」,還堅持「贊助」購車款。一審新竹地院以罪證不足判詹男無罪,還認為張男想當司法黃牛,藉此攀附、攏絡檢察官;但案件上訴到高院,法官根據張男供詞和提供的蒐證光碟,認定他以職務之便向張男詐取家具費和購車款,已觸犯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痛斥「行徑貪小便宜,足令檢察官同儕蒙羞,無異出賣檢察官靈魂,戕害檢察官職務之令譽」,改判他10年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