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昂維(Thionville)法院的宣判,較檢察官求處6個月的徒刑更為嚴厲。
這名仍住在父母家的無業男子,理論上要賠償唱片製作協會(SCPP)約27萬歐元,20萬歐元給華納公司(Warner)、16萬5000歐元給二十世紀福斯影片公司(20th Century Fox)、15萬4000歐元給作者作曲家和音樂出版商協會(SACEM)、14萬3000歐元給迪士尼(Disney),接近10萬歐元給哥倫比亞影業(Columbia Pictures)。
他的律師瑞波(Nicolas Rebbot)表示,他的委託人完全沒有因為在這些網站下載而致富,而且他根本不可能付費,且也承認錯誤。
在2011年當他的犯罪事實被發現時,他的網站forumddl有超過10萬名會員,每天有4700名網友瀏覽,並有超過300萬次下載的電影和歌曲,以及超過5萬件作品的目錄。SACEM的律師德林格(Yvan Diringer)說,這真的是一個做得非常好的網站。
德林格說,「這是一個令人滿意的決定,重要的一點是認識到我們的損失」。他強調,知道這名男子的財務狀況,因此,將視他的能力求償。
儘管2011年已經被警方拘留過,這名男子還是繼續他的盜版生活,直到2013年初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