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悅城科技: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12 00:00
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5,625,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2年10月23日金管證發字第1020042167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公司名稱:悅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F119010 電子才料批發業。F401010 國際貿易業。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北園路18號。(四)、董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五)、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93年06月20日訂定,民國102年3月21日第7次修正。(六)、原股份總額及已發行股數及金額:本公司登記資本總額定為新臺幣1,500,000,000元,分為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分次發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臺幣601,750,000元,分為60,175,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均為普通股。(七)、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八)、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面額及其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總額新臺幣56,250,000元,每股面額10元,計發行新股5,625,000股。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之10%,計563,000股由本公司員工承購,員工放棄或承購不足之部份,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其餘5,062,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及102年5月22日股東常會決議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股制度規定,由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全數委由證券承銷商,依初次上市承銷新制之相關規定,辦理上市前對外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承購不足部份,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價格採溢價發行,惟實際發行價格將由本公司董事長依市場狀況及承銷方式洽證券承銷商共同議定之,並於議定後依規辦理公告。4.本次現金增資所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九)、增資發行後股份總數為普通股65,8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658,000,00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全數採無實體方式發行。(十二)、主辦承銷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三)、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四)、股款代收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機構:土地銀行中壢分行。2.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代收機構:華南銀行營業部。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華南銀行壢昌分行。(十五)、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規定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下載。(十六)、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認股繳款期間:1.詢價圈購期間:102/11/15~102/11/20。2.公開申購期間:102/11/18~102/11/20。3.員工認股繳款日:102/11/21~102/11/22。4.詢價圈購繳款日:102/11/25。5.公開申購股款扣繳日:102/11/21。6.特定人認股繳款日:102/11/26。7.增資基準日:102/11/26。(十七)、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掛牌上市買賣,並於同日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股款繳納憑證終止上市日期及股票發放日期將另行公告。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查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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