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興精機: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解除新任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1款1.董事會決議日:102/11/12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本公司 謝錦助 副總經理。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解除本公司新任經理人同時擔任屬於公司業務範圍內之其他公司董事或經理人職務之競業行為禁止之限制。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謝錦助 副總經理。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全興工業(中國)有限公司-董事。共和興(廊坊)塑膠有限公司-董事。長春金和交通器材有限公司-董事。全興工裝設備(南京)有限公司-董事。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全興工業(中國)有限公司: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祥云道11號。共和興(廊坊)塑膠有限公司:河北省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祥云道11號。長春金和交通器材有限公司:吉林省長春汽車產業開發區高爾夫路538號。全興工裝設備(南京)有限公司:江蘇省南京市江寧技術開發區越秀路。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全興工業(中國)有限公司:汽車座椅內飾零部件。共和興(廊坊)塑膠有限公司:PVC人造革相關產品。長春金和交通器材有限公司:汽車座椅內飾零部件。全興工裝設備(南京)有限公司:汽機車模具設備設計開發製造。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已兼任其他公司經營階層僅小部份營業項目與本公司營業項目類同,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