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112.公司名稱:燦星網通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02年11月11日董事會通過設置審議委員會,並遴選涂三遷、郭光雄及吳奕甫三位獨立董事為審議委員會之委員召開審議委員會並就規定事項為公告、作成書面申報金管會備查及抄送證券相關機構。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