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經濟示範區租稅縮水?管中閔:由院長裁定

中央廣播電台/李憶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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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目前在行政院審議中,但傳出有閣員認為租稅優惠不應太長,應縮減成3到5年。對此,經建會主委管中閔今天(11日)回應,若需要調整,將由行政院長江宜樺裁定;他預計江宜樺本週應會召集會議討論,讓特別條例在本月底如期送到立法院。

媒體報導,行政院近日將完成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逐條審查,14日提交行政院會核定,並趕在月底送入立法院。但有閣員提出自經區不宜一昧減稅,立委也批評特別條例是促產條例「借屍還魂」,財政部也改為反對,因此全案有待院長江宜樺最後裁定。

經建會主委管中閔11日出席「國土空間發展─公共建設成果」新書發表會時表示,示範區當初是按照行政院核定的規劃,所以會尊重行政院的看法,但目前還沒有定案。他說:『(原音)這本來就是照行政院核定方案做的事,如果現在有別的考慮,需要有所修改的話,那當然是看院長怎麼裁。(記者:目前有討論到可能縮短到3到5年?)目前還沒有講到說一定變成怎麼樣,或者要不要修改,我想院長很快時間就會召集會議。』

管中閔說,行政院還是希望能在月底把方案送到立法院,因此近日應該就會召開會議決定。

部分閣員認為示範區租稅優惠的落日期限應從10年縮短為3至5年,其中,既有園區轉型為自經區者,相關租稅獎勵只限3年;若為新設區者,租稅減免期最長5年。管中閔說,如果廠商原本有所期待,之後卻出現變動,應該會造成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