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這起縱火案件發生10日凌晨1時左右。嘉義縣消防局接獲通報,大林鎮上一間服飾店起火,隨即前往撲滅火勢,所幸當時店內無人,也未延燒到其他民宅,有目擊者表示,當時見到一名男子潑汽油點火後逃逸,警方循線追查,發現縱火的是一名41歲陳姓男子。
警方根據逃逸路線,3小時後在嘉義市一間理容院逮到陳男,他起先否認縱火,但員警發現他手臂有燒傷痕跡,他才向警方坦承犯案。根據《自由時報》報導,陳男供稱自己在1年前認識服飾店的王姓老闆娘(41歲),見對方風韻猶存,他為了吸引王女注意,不但主動幫忙送貨,想藉此追求對方。
陳男的舉動王女看在眼裡,但不好意思拒絕的太直接,不料陳男之後行為愈來愈誇張,3度刺破王女機車輪胎再假意關心,直到被拆穿後2人交情才變差。陳男供稱自己因為追求對方不成還發生口角,才會縱火洩憤,警方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將他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