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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危險犬種 美小鎮擬規範

中央社/ 2013.11.11 00:00
(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10日專電)俄勒岡州貝克市兩個月前發生5歲男童遭鬥牛犬(又稱比特犬)咬死的意外,當地市議會決定針對危險及凶惡犬種擬定管理規範。

今年9月底,住在貝克市(Baker City)的1名5歲男童,遭到鬥牛犬(pit bull)攻擊並咬死。大陪審團以罪證不足為由,拒絕起訴鬥牛犬飼主。

這起事件在當地引起高度關注,貝克市市議會因此成立特別委員會,由警察局長主持,草擬危險及凶惡犬種管理規範。

這份長達14頁的草案未來如果通過,包括鬥牛犬等在內的狗兒將被列為危險犬種,當地居民飼養危險犬種,依法必須登記,付費申請執照,並且繳交保險費,肇事賠償金額至少10萬美元;危險犬種出現在公共場所,必須受到18歲以上成年人直接管理與監督,小狗必須戴上安全口罩,並以182公分左右的可伸縮式狗鍊繫住。

另外,根據草案內容,飼主必須確保危險犬種不得攻擊、咬傷其他動物或人類,如果有民眾被狗咬傷,必須立刻報警;危險犬種不得參加任何社區活動,也不得進入任何市府管轄擁有的建築物或場所。

危險犬種若發生咬傷人類或其他動物的事件,第1次發生時,飼主會收到警告通知,市府單位也將評估肇事犬隻是否構成「公害」,可能因此被警方或動物管理單位扣留,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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