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今天報導,這名在廣州謀生的女小販來自溫州,人稱「阿燕」。今年3月6日,她在海珠區的人行道上擺攤時,與城管人員發生衝突。
警方到場後,把「阿燕」及她的丈夫和2歲女兒一併帶回派出所,實施強制傳喚。其後,「阿燕」向法庭控告警方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報導說,「阿燕」一審敗訴後,近日二審結果部分逆轉。
廣州市中院認為,警方在當時情況下對「阿燕」實施強制傳喚合理合法,但將她的女兒帶回派出所一併安置在羈押場所內,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故判處警方須賠償小孩精神撫慰金5000元,但駁回「阿燕」的其他上訴請求。10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