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8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名稱,辦公處所及聯絡電話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務代理機構名稱: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2)辦公處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97號地下二樓(3)聯絡電話:(02)-27023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