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議瑩等多名民主進步黨籍立委因不滿法務部對前總統陳水扁的醫療處遇,今年4月19日赴法務部嗆聲,其中邱議瑩大罵:「曾勇夫,你這個孬種在哪裡,你給我出來」等語,並到當時法務部長曾勇夫辦公室大門前,以腳猛踹大門,導致大門門板毀損。全案經法務部秘書處提出毀損告訴,北檢立案偵辦。
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以妨害公務、毀損等罪嫌,傳喚邱議瑩,但她多次因故請假,日前才到庭說明,並否認犯行。
北檢今天偵結,其中毀損罪部分,因是告訴乃論,告訴人法務部秘書處已具狀撤回告訴,檢方處分不起訴。
檢方表示,邱議瑩罵曾勇夫「孬種」涉公然侮辱部分,因屬告訴乃論,而曾勇夫未提告訴,因此予以簽結。
此外,邱議瑩被控踹門犯行涉犯妨害公務、侮辱公務員及公署部分,承辦檢察官認定犯罪構成要件不符,一併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