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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米:公告本公司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08 00:00
一、發生緣由: 1.本公司第102年4月15日第四屆第11次董事會決議,並經全體出席董事無 異議照案通過,其相關作業事宜,授權董事長依法辦理。 2.依董事會之授權,董事長訂定102年11月18日為全面換發無實體換票基準 日。二、其他應敘明事項: 茲將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49,580,000 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495,800,000元整。換發新股之 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 股。 2.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3.換發無實體新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 A.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2年11月14日起至民國102年11月28日止 B.全面換票基準日:民國102年11月18日。 C.無實體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2年11月29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 D.無實體新股票興櫃買賣日期:俟主管機關核准興櫃掛牌後另行公告。 4.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 A.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 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 B.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5.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式及手續: A.由於本公司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 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B.已過戶之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已辦妥過戶者,請於民國102年11 月29日起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全面換發申請書無實體股票 申請書」、填寫「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舊股票、原留印鑑 章、集保存摺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新股票將採無實 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C.未過戶之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可於民國102年 11月29日起,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全面換發申請書無實體 股票申請書」、填寫「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舊股票、轉讓過 戶聲請書、證券交易稅單、相關證明檔案、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 印鑑卡、印鑑章及集保證券存摺封面影本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 過戶並換票,新股票將採無實體帳簿劃撥至股東之集保帳戶。 D.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請於民國102年11月13日下午5 時前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郵寄過 戶者以民國102年11月13日郵戳為憑。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 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 6.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 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 7.除另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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