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父親入火場救子 美警用電擊槍挨批

NOWnews/
12 年前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美國密蘇里州路易斯安那市日前發生一起火警, 一名心急如焚的父親試圖衝入火場救出兒子,不過卻遭到警方以電擊槍(stun gun)阻止,最後導致3歲的兒子命喪火場,警方也被質疑是否執法過當。

根據美聯社報導,路易斯安那市一間民宅10月31日發生大火,萊恩.米勒(Ryan Miller)逃出陷入大火的住家後,想要再進入火場搶救3歲的繼子萊利.米勒(Riley Miller),不過卻遭到一名警員發射電擊槍阻止他。

祖母蘿莉.米勒(Lori Miller)控訴,她目睹2名警員動用3次電擊槍制伏米勒,其中2次是在他被戴上手銬之後。

遭到電擊的萊利.米勒胸部灼傷,他稍後獲得釋放,米勒家人表示,考慮對路易斯安那市採取法律行動,控告警方執法過當。

美國許多警局採用電擊槍這類「非致命」武器,藉以壓制失控的民眾。不過,電擊槍使用近來頻頻引發爭議,今(2013)年8月,1名18歲青少年在邁阿密海灘亂噴塗鴉被警方抓到,他拒捕後警方動用電擊槍,結果造成這名青少年不幸死亡。

為了避免使用電擊槍造成民眾傷亡,舊金山警局在2013年4月放棄使用電擊槍,因為當地民眾質疑警方有濫用電擊槍之嫌,舊金山也成為全美警員唯一不用電擊槍的大城市。

美國部分城市對警員使用電擊槍作出一系列限制,包括開槍對象不能是年輕人、老年人、精神病患者、懷孕婦人,甚至有人建議所有婦女都該被禁止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