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和助理 判屬僱傭關係

自由時報/
12 年前
爭議多時的兼任教學助理、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國科會研究計劃臨時工,是否屬於台灣大學僱用的勞工,有無僱傭關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認定,台大對這3類助理具有相當程度的指揮監督、考核權限,具人格、經濟上的從屬性,有僱傭關係,判台大敗訴,可上訴。

台大主秘林達德與學務長陳聰富昨皆表示,校方目前未收到判決書,暫時無法確認接下來的處理方式。台大工會秘書長林凱衡表示,這場判決宣告了,無論教學、研究助理、計劃臨時工,均屬受僱於大專院校的勞動者,希望台大停止上訴。(記者楊國文、陳怡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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