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位消費者向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投訴,質疑某醫美中心為其施打玻尿酸外包裝標示不實,涉違反藥事法規定。衛生局針對消費者的投訴追蹤查察該醫美中心,並函請所轄臺南市衛生局查辦,同時約談及追查玻尿酸來源。並指坊間常見誇大產品效能,使消費者未加深思即高額消費,導致糾紛頻傳,提醒民眾要張大眼睛,以免傷身又破財。
衛生局指出,民眾投訴該醫美中心施打玻尿酸,發現劑量僅有 0.8cc,與醫美中心宣稱使用之玻尿酸規格不符(每瓶應有 1cc)。經調查發現,該品牌的玻尿酸經中央核准的有數種,每種劑量規格皆不同,經調閱該消費者的病歷發現,其施打之玻尿酸有兩種,醫美中心未詳實告知所施打之藥物內容。且該醫美中心以網路廣告行銷達招徠患者醫療為目的,已涉違反藥事法規定。
衛生局表示,玻尿酸注射式植入物屬醫療器材,須由專業醫師評估使用。民眾及醫療院所在選購時,應詳記口訣「認證照,看說明」,1.證:注意產品是否有許可證字號(如醫器輸、醫器製等字樣)。2.照:販賣廠商是否領有販賣業藥商許可執照。3.看:外包裝是否明確標示品名、廠商名稱地址、批號、製造日期等資訊。4.說明:使用前,應詳細閱讀使用說明書並遵照指示使用,以避免不良反應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