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表示,北市調處偵辦「味全公司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案」,6日下午執行案件搜索時,以通知書約談該公司負責人魏應充到案詢明實情。由於魏應充不願讓調查處人員陪同及偵防車前往台北地檢署,加上主任檢察官胡原龍同意,因此魏應充自行前來到北檢。
調查局表示,由於本案為受社會高度矚目,因此魏應充是由台北市調查處直接約談,檢察官並未簽發拘票,為確保魏員能夠順利至台北地檢署接受檢察官複訊,最後再次協調,才由該處人員陪同魏應充共乘私人車輛前往北檢,整個過程符合作業規定。
調查局強調,當時抵達現場時,由於場地狹小且記者眾多,因此發生推擠情形;當時該處陪同人員也遭推擠,由於事發突然,並無所謂縱容保鑣推打記者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