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72.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辦理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訂約日期:102/11/7(2)委託代收價款機構: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安和分行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第一商業銀行長春分行(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敦南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