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星經濟夥伴協定」上午在新加坡簽署,雙方將以世界貿易組織(WTO)下的個別關稅領域名義,簽署雙邊經貿協議的模式,將繼台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後,在亞太區域產生示範作用。
新加坡之後,下一步與台灣簽署雙邊經濟協議的亞太國家,將可望是可行性研究的印度和印尼。
台灣和印度今年9月共同公布台、印洽簽經濟合作協定(ECA)可行性研究結果,共同研究指出,簽署ECA很可能使兩國互蒙其利,並「強烈建議」兩國政府朝此方向邁進。
印度已與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國家簽署十加一自由貿易協定(FTA),也是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談判成員國。
此外,「台印尼雙邊經濟合作協議(ECA)可行性評估」也在去年12月公布,認為台印尼ECA可創造雙贏局面。
台菲ECA可行性研究則受到今年5月漁船事件影響,結果尚未發布;馬來西亞則與台灣共同進行ECA可行性研究。
日本方面,台日甫簽署電子商務在內的5項重大協議,面對總統以「特殊夥伴關係」相稱的日本,在無邦交情況下,雙方未來將以堆積木的方式,持續朝「經濟伙伴協定」(EPA)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