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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不安 消基會籲重罰

中央商情網/ 2013.11.06 00:00
(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2013年11月6日電)食安問題連環爆,消基會今天表示,政府不應只以「標示不實」開罰,而是應以「攙偽假冒」或以「所得利益」來開罰。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召開「米酒沒有米,橄欖油只要一滴,竟是標示不實?不是攙偽假冒?政府打迷糊仗縱放黑心商人!」記者會。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謝天仁表示,政府對這些出問題的廠商,錢越罰越少,福懋被罰新台幣800萬元,頂新只罰300萬元,油不是從大統來的嗎?大統被重罰,為何福懋與頂新輕罰。

謝天仁指出,最重要的原因是相關單位認定是「標示不實」,政府機構長期輕放廠商;大統被罰10幾億,富味鄉也是數億元,為何福懋與頂新輕罰,「還是法律遇到特大財團會轉彎?」,消基會無法接受。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表示,政府針對開罰項目一再說是標示不實,消基會認為是攙偽假冒,而非標示不實,這些業者在攙偽假冒是明顯事實,政府卻一再用標示不實開罰,延續下去等於是「姑息縱容業者」。

消基會針對近來爆發油品問題的廠商,包括大統長基、富味鄉、福懋、頂新(味全)的不誠信進行評比,給予「劣」的評比。

雷立芬直指,在這次事件,頂新與味全行為最惡劣,明明是跟大統進油,卻沉默19天。

雷立芬表示,行政院和衛福部姑息縱容怠惰,沒有盡好督導責任,也要送一個「劣」字給它們。

消基會呼籲,「標示不實」與「攙偽假冒」判定標準應符合民眾認知,裁罰才會合理,並建議設立「消費者保護基金」刻不容緩;問題油品爆不完,應由中央協調一致性退貨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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