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聯合拒降價 9民營電廠仍罰60億

自由時報/ 2013.11.06 00:00
〔自由時報記者廖千瑩、張慧雯、楊雅民、陳永吉/台北報導〕因聯合拒降價,公平會今年三月重罰九家民營電廠(IPP)六十三.二億元的史上最高罰鍰,但業者訴願後,行政院訴願會九月撤銷罰鍰。公平會昨重做處分,仍依新版「公平法」重罰九業者六十.五億元,每家減三千萬元。

原罰63億 訴願會撤銷

九業者中仍以台塑麥寮電廠被罰十八.二億元最重;麥寮電廠總經理曹明表示,「還沒收到文,若是確定判決,一定會再提起行政訴願。」和平電廠被罰十三.二億元,母公司台泥表示,待收到公平會裁決書後,會再跟律師研究是否提出行政訴訟。台汽電發言人吳宏能說,尚未收到公平會公文,無法回應。

台聯立委許忠信則表示,公平會昨裁罰金額仍逾六十億元,「雖不滿意但可接受」,但業者一定會訴願跟行政訴訟,希望公平會堅守立場。

公平會去年調查九家IPP,發現業者自二○○八年八月至二○一二年十月,聯合拒絕調降售電予台電的價格,依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修正的新版公平法,祭出六十三.二億元罰鍰,為適用「罰鍰上限為前一年營業額十%」的首例。

業者不服提起訴願,行政院訴願會認定業者確實違反聯合行為規定,但認為違法期間跨越新舊法,應分段斟酌罰鍰,要求公平會兩個月內重新裁罰。

重做處分 三理由嚴懲

公平會昨重做處分,委員一致通過仍依新法罰,扣掉舊法最高罰鍰上限二五○○萬元,加上業者已與台電換文修約再減五○○萬元,等於每家減三千萬元,合計九業者仍罰六十.五億元。

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表示,重新裁罰也回應行政院訴願會的三大疑問,首先,到底用新法還是舊法罰,除先前函請法務部解釋,日前找學者專家開座談會也一致認為該用新法罰;再者,聯合行為對市場競爭秩序衝擊大,新法提高罰鍰是為了嚴懲不法。

公平會表示 未罰到頂

至於罰鍰計算,公平會說明,光計算新法期間九家IPP前一年營業額十%的罰鍰上限,就達一二二億元,公平會並未罰到頂。

孫立群說,業者一定會訴願,若裁罰再被行政院訴願會駁回,只能到時候看駁回理由;若訴願會過關,還會進入行政訴訟,「若真有甚麼問題就法院見,由法院來定奪」。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