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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師在偏鄉:多數暴力的民主

立報/本報訊 2013.11.05 00:00
■張巍鐘

「上行下效」或「上樑不正下樑歪」所強調的,都是結構上層對下層的影響,在心理學中的替代學習(Vicarious learning)也指出類似的現象。就是形容我們有時候不需要親身經驗,只要透過觀察他人的的行為與後果,就能學習到他人的經驗;這經驗也引導我們該如何行動。

台灣雖然實行民主已有一段時間,但制度上總看到對弱勢的不尊重。民主制度運作難免會忽略少數的情形,但是發現時就應該要有修正的機會,透過意見表達讓政府有所改變;只是台灣似乎卻是:候選人一當選,選前要為民意服務的承諾就跳票。

台灣的民主制度多少有參考其他民主國家,其中一個就是美國的制度,但是台灣參照他國制度後,常常只學了樣子卻沒有內涵,對民意沒有足夠的尊重,當然也談不上對族群或弱勢友善。

美國除了總統選舉,民選代表還有參議院與眾議院,每一個州在參議院都有兩個席次任期6年,其中不同州又有不同選舉時間交錯。眾議院以人口數分配席次任期兩年。法案需要通過兩院審查,不論是民眾或地方上的需求,民意都可以有不同的方式可以被傳達。

有別於總統的4年任期,總統、眾議院,與參議院各自又有選舉時間,雖然是兩黨政治但民意可以在不同時間有所表達,又因任期不同可互相牽制。

反觀,台灣不分藍綠,總統往往兼任黨主席,總統任期又與立法委員時間相同,不但黨鞭在國會就成為貫徹黨主席意志的工具,而黨主席又可以影響立法委員參選資格,常聽到「甲級動員」等詞彙,最後立法委員也成了總統的橡皮圖章。民主制度應該是確保民眾的聲音可以一直被聽見,但是台灣的民意似乎只有4年才被聽見一次,這4年當中發生任何事情民眾只能逆來順受。

加上常有所謂的閉門協商,民眾的權益是如何被取捨的就沒人知道,只能確定台灣獨大的兩黨都能確保自身利益。4年一次「成者為王,敗者為寇」的民主也只是多數暴力的民主。

當總統兼任黨主席時,行政權與立法權獨立的用意就被犧牲。當台灣制度最高權力展現的是利益取向,忽略民意時,弱勢權益被犧牲就自然就發生,大企業賺黑心財也就不讓人意外了。權力腐化人心,民主制度本身應該要讓領導人無法成為獨裁者,同時維持領導人投身公共事務的熱忱,同時也讓反對的聲音可以在權力核心中出現。

因為中央政府常有多數欺壓少數的情形,漸漸的許多地方政府跟著有樣學樣,為了利益而對人再也沒有基本的尊重,更利用依法行政代替溝通。漸漸的政府就沒有公信力,社會就容易出現爾虞我詐與弱肉強食的狀況。

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從政府到財團再到民眾,人與人之間的信任越來越少,所付出的代價是沈重的。台灣民主實行已有幾十年了,應該是可以針對整個制度進行修正的時候,如何納進更多弱勢的聲音,促進溝通,藉此增進社會互相了解。(臨床心理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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