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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巨:國巨公司對光頡科技提出專利侵權訴訟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3.11.05 00:00
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 102/11/052.公司名稱: 國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 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 不適用6.報導內容: 不適用7.發生緣由: 被動元件領導廠商國巨(2327)本(5)日向新竹地方法院起訴光頡(3624),主張光頡產銷之薄膜電阻產品AR0805及其他以非光蝕刻製程生產之薄膜電阻系列產品涉及侵害國巨之專利權,國巨因而受有高達新台幣十二億元之損害。國巨表示除在台灣提起訴訟外,後續亦將在美國及英國對光頡起訴求償。國巨表示,智慧財產權為產業競爭最重要的資產,絕對不允許任何人以非法的方式加以侵害、剽竊,或進行不公平競爭。國巨每年投入高額預算進行產品研發及改善製程,並在國內及歐、美等地持續申請且獲准被動元件產品設計及製程相關專利。國巨經由持續申請專利,一方面提升公司自身的研發能力及產品競爭力,另一方面也成功構築國巨在被動元件產業界領先的地位、眾多的智慧財產資產以及有效的專利屏障。關於被動元件產品,國巨目前擁有總數多達近兩百件之國內外專利,並有數十件申請案於各國專利主管機關審查核准中;國巨日前並獲得資策會評鑑認定,與台積電、聯發科等公司並列台灣上市櫃企業美國專利價值五十強企業之一,國巨研發能量及專利價值之強大由此可見一斑。關於本件光頡侵害國巨之專利(台灣發明專利第194596號),為國巨於2000年提出申請,並於2004年獲准之專利。國巨認為任何以國巨擁有專利之非光蝕刻製程所生產製造之薄膜電阻產品,基本上均違反國巨之專利,這項事實亦為業界所熟知;國巨為求慎重,在起訴前經過多方查證,並對光頡產品及製造過程進行嚴謹採證,同時委請專業鑑定機構進行分析比對,經充分確認侵權事證後,始提起本件專利訴訟。更有甚者,依國巨所掌握之證據,光頡疑似以直接挖角國巨公司技術及經營團隊之方式,不法取得國巨關於生產原料、生產方法、生產流程、機器設備、產線安排等細節,以進行對國巨專利及製程技術的侵害。此種作法已經同時侵害了國巨的營業秘密以及台灣、美國、英國等地之專利權。國巨曾於今年9月3日發出通知函要求光頡停止侵害專利之行為,並與國巨協商賠償損害事宜,但光頡並未給予正面回應。為保護國巨研發之技術及智慧財產權,並遏止此種產業內的不正當競爭手法,國巨決定以實際行動捍衛自身的智慧財產權。本件光頡之侵害專利行為,造成國巨蒙受逾新台幣十二億元之損害。國巨秉持謹慎之態度,暫以新臺幣六億元之損害賠償額起訴,於將來訴訟進行中,視審理過程及證據之調查發展,會再適時向上追加損害賠償之請求金額。同時,國巨後續亦將在美國及英國法院對光頡提起專利侵權訴訟,向光頡請求侵害專利之損害賠償,並禁止其繼續侵害國巨之專利權。且國巨仍將持續調查、蒐集光頡及其客戶、經銷商、或代理商侵害國巨之專利權之事證,並適時進行相關法律行動,以確保國巨之權益。8.因應措施: 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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