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懋油:本公司受台中市政府衛生局裁罰案說明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2 年前
第二條 第26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52.發生緣由:台中市政府衛生局針對本公司因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7款,第22條第1項(未明顯標示違規產品6件,每件裁罰新台幣200萬元)及第47條(裁罰新台幣300萬元)規定,共計處新台幣1,500萬元整行政罰鍰。3.處理過程:有關標示不實部份,本公司已經將通路上已上架之油品全部下架,並全面接受消費者退貨。4.預計可能損失:罰鍰共計新台幣1,500萬元。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0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公司回收油品將交生質柴油廠商製作生質柴油,決不會外流。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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