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顯示,2012年巴西發生4萬7136宗蓄意殺人案,5萬617宗強暴案,發生率約每10萬人中26.1人遭強暴,較2011年增加18.17%。
2012年強暴案發生率最高依序為羅來馬(Roraima),約每10萬人中52.2人遭強暴;宏東尼亞(Rondonia)49人;聖卡塔里納(Santa Catarina)45.8人。
發生率最低依序為巴萊巴(Paraiba),每10萬人中8.8人遭強暴;北大河(Rio Grande do Norte)9.9人;米納斯吉拉斯(Minas Gerais)10.1人。
2012年巴西發生4萬7136宗蓄意殺人案,發生率每10萬人中24.3人遭蓄意殺死,較2011年增加7.8%;東北部阿拉戈斯(Alagoas)發生率最高,每10萬人中58.2人遭蓄意殺死。
發生率最低依序為阿瑪帕(Amapa),每10萬人中9.9人遭蓄意殺死;聖卡塔里納11.3人;聖保羅11.5人;羅來馬13.2人;馬托格羅斯州(Mato Grosso do Sul)14.9人;彼奧(Piaui)15.2人;南大河(Rio Grande do Sul)1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