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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大統油 頂新罰300萬元

中央商情網/ 2013.11.04 00:00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4日電)頂新製油實業公司使用大統油製造味全調合油,沒有在第一時間提供衛生局產品清單,被罰新台幣300萬元。

屏東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李佳芳今天表示,頂新屏東廠雖然在10月27日衛生局前往稽查時,主動告知有購買大統油,但當時無法提供大統油所製造產品下游清單。

李佳芳表示,一直到11月2日,大統長基公司負責人高振利坦承賣給頂新的油有摻銅葉綠素及棉籽油,衛生局並在3日下最後通牒,頂新才提出清單。

李佳芳指出,頂新3日提供大統油製造味全21項調合油清單給衛生局,這中間已經過8天,因此,衛生局以沒有在第一時間提供下游品項清單,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罰最高罰款300萬元。

另外,頂新所製造味全調合油,上面標示與內容不符,李佳芳表示,這部分頂新表示是味全提供的資料,將移交給台北市衛生局裁罰味全公司,這部分的罰款金額是每個品項罰4萬到20萬元。

李佳芳指出,頂新使用大統油製造21項味全調合油,屆時味全調合油如果被驗出有銅葉綠素及棉籽油,頂新人員如果事先知情大統油有問題還用,依食品衛生管理法,頂新將以惡意欺騙每項裁罰1500萬元,如果相關人員不知情,仍得以相關規定的「不得添加」每項罰300萬元罰款。102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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