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表示,一個國家的自然空屋率在3∼5%才算正常,紐約、新加坡、香港及倫敦等國際城市空屋率約3∼6%;台灣自2008年以來,空屋率始終維持兩位數,存在泡沫化風險。該空屋調查,係以每戶每月平均用電數低於60度為判斷標準,按一般家用電費計算,一個家庭若使用冰箱,每個月用電量就會超過60度。 調查顯示2012年年底,全國空屋有86萬3083戶,以全國住宅加以換算空屋率約為10.63%。六都空屋合計約54萬6342戶,占全國空屋比率約63.3%;各都空屋率分別為北市7.81%、新北市7.97%、桃園10.81%、台中10.61%、台南10.73%,高雄市10.88%。
近年,營建署委外的全國低度使用住宅調查,空屋數略有升降,2009年為90萬戶,到2011降至81.3萬戶,2012年升至86.3萬戶。
空屋率能否完整呈現房市供需全貌,仍有爭議。甚至空屋的定義和統計數據也有不同版本。行政院主計處也做類似的空屋調查,採抽樣訪查算出「空閒住宅」,其2011年底調查顯示,全台空屋達156萬戶,但同年營建署的低度使用住宅僅81.3萬戶。
另,營建署根據地政登記、房屋稅籍資料與台電用電資料,將屋齡5年內、仍維持第一次登記且有銷售可能性的住宅做為新建餘屋的統計。公布2012年第4季新建餘屋(待售)住宅資訊,全國約3萬123宅,較前年同期增加1230宅,增幅4.25%。六都餘屋約2.1萬宅,占全國約7成,其中新北市餘屋6808宅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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