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男表示,3月2日凌晨,他去竹縣竹東一間雜貨店找朋友,因心情不佳在店裡喝酒,沒想到一名員警進入店裡,指他剛剛騎機車酒駕,要實施酒測;他認為警方違法執行拒測,竟被開單,因此不滿提出申訴。
警方則說,員警執行攔檢時,見賴男騎車未戴安全帽,因此上前攔查;賴男發現後不願配合酒測,還轉身進入附近雜貨店裡,乘隙從後門溜走,躲到附近社區的民宅。
員警立即跑進社區尋找賴男,但賴男還是不願配合,說他肚子痛要上廁所,又躲到社區警衛室廁所並反鎖在裡面;員警請警衛拿鑰匙把門打開,過程足足耗了47分鐘,但賴男還是不願意酒測。
法官認為,賴男否認騎機車的說法屬不實的卸責之詞,且未能證明他騎車前沒喝酒,因此仍裁處罰鍰9萬元、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