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味鄉混油事件,彰化地檢署宣布沒收犯罪所得3億50萬元,董事長陳文南(圖)1日回應指出,本案為單純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或是同時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尚有爭議,且所謂犯罪所得並未考慮營運成本,與事實有出入。中央社記者韓婷婷攝10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