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12.公司名稱:智寶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C5版報導”智寶今年EPS挑戰4.5元”7.發生緣由:前述報導內容,係屬媒體自行預測,本公司並無公告或發佈財務預測,特此澄清。另,實際營運結果以財報公布為準。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