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42款1.事實發生日:102/11/012.公司名稱:富味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依據彰化地檢署新聞稿,有關該署偵辦本公司等人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詐欺取財一案,業經偵查終結,於今日提起公訴,犯罪所得3億零50萬元亦請法院宣告沒收。(2)所謂「犯罪所得3億零50萬元」並未考慮營運成本,與事實有所出入,況且本案係單純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或是同時觸犯刑法詐欺取財罪嫌,尚有爭議,因本公司尚未收到起訴書,待了解起訴內容後,再正式回應。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