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近期引發的食安風波,民進黨立委吳宜臻、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趙惟漢與副理事長劉承武31日舉行記者會。
吳宜臻認為,針對食品安全事件,政府大動作進行食安稽查只是亡羊補牢,立法面一再提高罰責對大企業的嚇阻效果也相當有限。她認為應該比照「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的模式,成立「食品消費者保護中心」,協助民眾後續調處、求償事項甚至是團體訴訟等作為來保護消費者權益。吳宜臻說:『(原音)食品中心只要有類似的食品消費安全部分,他可以自己發動機制,發動機制可以受理且各地消保官可以查緝去配合,台灣食品安全光靠GMP等相關認證都無法解決之下,那機制就要出來,而且不是開罰新台幣10億就有嚇阻效果,如果今天他獲利高於新台幣10億,你仍無法嚇阻這樣的犯罪。』
對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簡任秘書陳星宏,對設立食品消費者保護中心的建議表示樂觀其成。陳星宏說:『(原音)委員提出食品消費者保護中心,我們覺得這是非常正向的思考,這大概也是以這樣的方向去讓消費者權益架構更完善,其實我們很樂觀其成。』
衛生福利部也表示,目前已經推動設立食品安全保護基金的相關修法,未來黑心廠商因為不法行為所繳交的罰款,可以當作食安基金的主要財源,不希望加重合法業者負擔,以符合公平正義與比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