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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服法初審 縮短逃逸外勞遞補時程

中央廣播電台/蕭照平 2013.10.30 00:00
根據現行的就業服務法規定,家庭外籍看護如果逃逸,再申請遞補的行政程序須等待半年,造成需要協助的家庭不少困擾。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30日)初審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外籍家庭看護」如果逃逸,未來可從6個月的等待期縮短為3個月。

另外,原本「逃逸須找回後」才能遞補的機構看護工、漁工、製造業與營造業外勞、外籍幫傭,也將適用新的遞補規定,一律改為6個月的等待期,同時條文也增加轉換雇主的人道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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