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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自貿滿月 陸:細則不宜倉促

中央社/ 2013.10.30 00:00
(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掛牌滿月,卻遲遲未公布的自貿區金融政策細則。大陸國務院研究中心辦公廳主任隆國強今天表示,政策細則不宜倉促。

中國大陸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是在北京舉辦上海自貿區新聞背景說明會,作以上說明。

中新社報導,隆國強在說明會上指出,自貿區的政策設計,應保持政策的權威性和穩定性,在深入思考、系統設計的基礎上,「成熟一項,推動一項」。

金融改革是上海自貿區的重頭戲,在已公布的自貿區總體方案中,對金融制度創新方面提出,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在試驗區內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創造條件進行先行先試。

不過,隆國強指出,「十二五」規劃(第12個5年計畫,2011至2015年)已提出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的可兌換,「但這一過程不是一下子就可以放開的」。資本項目項下有100多個子項目,全部放開需要一個過程。

隆國強表示,當前的國際經驗是,首先應實現長期跨境資本可兌換項目的開放。

他舉例,「目前試行的負面清單及准入前國民待遇,實際上就是對資本跨境進入的放開。」

對於有分析認為,自貿區總體方案中,「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意味「資本自由流動」。隆國強澄清,「這不是一個概念」。

他說,在金融危機後,已開發國家意識到,大規模快進快出的資本流動不利於金融穩定,因而收緊對跨境資金流動的管理。

隆國強認為,未來自貿區或將會實行有區別的管理政策,以規避可能出現的風險。

對於試驗區資金進出是否會衝擊大陸境內市場,隆國強說明,資金進出是試驗區與國際金融市場的聯通,而非與大陸境內金融市場的聯通,上述擔憂的情景應不會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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