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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統酒標示不符、用過期原料 彰化縣再罰35萬

NOWnews/ 2013.10.30 00:00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驚爆黑心油事件的大統關係企業大聯公司酒品檢驗今(30)天出爐,人蔘酒等兩款酒精度標示不符、紅葡萄酒等4款使用過期原料,彰化縣再開罰新台幣35萬元。

彰化縣政府財政處表示,大聯製酒公司生產的12款酒品,其中料理米酒及蔓越莓酒等11款,都以食用酒精調和香料製成,依標示不實,開罰550萬元,並將所生產酒品送台灣菸酒公司酒研究所化驗。

彰化縣政府財政處表示,大聯製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酒品經彰化縣政府取樣送台灣菸酒(股)公司酒研究所化驗結果,均符合酒類衛生標準(甲醇、乙醇、鉛、二氧化硫),且無驗出工業酒精正己烷成分,但有大統蔓越莓酒、大統極品人蔘酒2款酒品酒精度與標示不符,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3條規定,涉及標示不實,除大統蔓越莓酒併前裁處書外,循例裁罰大統極品人蔘酒10萬元;並限該公司於收受裁處書翌日起15日內將違規酒品完成下架回收,逾該期限若於市面上發現仍有該公司生產違規酒品,將報請財政部停止其製造6個月至1年,並沒入違規酒品。

至於製酒原料,經查皆符合食品添加物標示之規定。惟大統蔓越莓酒、大統蘋果酒、大統紅葡萄酒及大統極品人蔘酒等4款酒品使用過期原料生產,已違反菸酒管理法第28條,涉及添加物品保制度未符合酒製造業良好衛生標準。

彰化縣政府財政處處長詹明叡表示,大聯製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過期原料製酒,損害消費者健康,採從重量處,依菸酒管理法第56條以最高額裁處25萬元罰鍰,並將報請財政部廢止其製酒許可。

 

裁處書將於今日(30日)送至大聯製酒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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