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衛生局長葉彥伯今天表示,要求大統長基的回收作業必須在10月底前完成,並在11月7日前提報銷毀計畫。回收報告必須具體提出回收品項、來源及數量,衛生局將逐項做清點。
葉彥伯指出,要求業者的銷毀原則是不可以有任何產品再流入市面,被當成食品的可能性,只要沒有再被當作食品的狀況,衛生局會尊重廠方所採最適合的銷毀方法。
葉彥伯表示,業者日前有提出銷毀初步想法,過去曾有團體及民眾曾提建議將問題油製成肥皂等作法,但須由業者評估,提報銷毀計畫給衛生局審查。
葉彥伯指出,大統若未依期限完成回收作業,並提出銷毀計畫給衛生局審核,衛生局將依違反衛生食品管理法,開罰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
大統日前提報的回收油品數量已達18.5萬噸,葉彥伯表示,回收數量報告並無完整品項,疑涉未確實,等大統完整的回收報告出爐後,衛生局將逐一確認回收來源及數量後,才能進一步做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