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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要說話:台灣媒體歧視的病根

立報/本報訊 2013.10.29 00:00
■那莫.諾虎

近年一再出現的新聞媒體標籤化原住民的報導,新聞事件在闡述時不但標註與事件結果、來由無關的族群別,亦似在撰寫山野軼事般,盡細族群特徵來提升敘述內涵。對於普遍針對族群「標籤化」意味的報導,筆者認為已非媒體自律可導正,實則台灣媒體所養成的偏見習慣,是被大社會所培養的價值觀。

以下摘錄部分媒體的報導,簡述3個案例。

案例一、標題「屏市2原住民缺錢買酒帶兇器偷竊」,內文述「拿著螺絲起子、鉗子、扳手等危險兇器」進屋行竊,事實上該犯嫌並未將工具做任何暴力行為的使用,記者所述皆為其個人過份臆測妄加漫談。彷彿原住民使用的工具及變成兇器,我們在其他族群的報導中從未見有類似的敘述方式。

案例二、新聞內文:「警方調查,四十二歲葛姓男子為原住民,平日做木工維生」,42歲男子為「原住民」;因此木工為生,吃猴子?即便該媒體回覆,無意造成偏見,本意為呈現原住民打獵的傳統文化,但事實是本案件是「該男子拾獲獼猴」非狩獵,而新聞敘述「暗喻對比」明顯,內容增加像是為了橫生枝節的獵奇想像。

案例三、標題「原住民族性侵未成年少女」,光把標題念一次,我都覺得我成了當事人。

從第一個案例到第三個案例,除談論文化祭祀,標示「原住民」皆無揭真必要,如果媒體無法解釋標示「原住民」對新聞真實的影響,那就是偏見作祟。

我們很清楚知道媒體所捕捉並詮釋的事件,都是社會真實面像的反映,但這些再現、再詮釋如果是透過帶有偏見的眼光,則盡是「被扭曲的事實」,被媒體放大上色的過程,弱勢的族群勢必加劇他在政治、社會的劣勢處境,這樣的遍見如果被作為「知識」或「真實」,也就是台灣族群歧視的病根。

數百年來台灣原住民在政治弱勢的狀況下,承受這社會、法制、文化、教育上的箝制,這樣社會環境所培植的媒體以至工作者對於族群是根本上的「集體腦部受損」,以至於無知無反省能力。

這種無涉事實的族群標籤,不僅僅是小小篇幅的新聞,在主流思惟的窄小媒體眼光裡,看的見的媒體取材全以負面、采風、表演式的,也就所以那種滑稽嘲諷式的原住民腔調、現代知識的誤用、膚色長相所延伸的笑話,更在娛樂節目風行,這種節目製作與觀點是一種從小培養的價值觀,比起中國因素入侵,台灣媒體自己的毒瘤可不小。

台灣媒體是由多族群所掌控,原住民族在這些媒體的眼皮底下,被污名不過就是一種常態,忽視或看不見原住民族同是嚴重的病,偏見與歧視的普及化才是這個「媒體病根」。媒體對原住民而言可不是壟斷這種小犯小錯而以,它可是同化族群(或說消滅)的收尾工具。

(太巴塱部落青年)

註:「原住民」為一指涉集體的概念,所納含之權利是為集體,無法切割解釋成單一個人權利侵害。雖新聞媒體所報導案列,皆屬單一事件或個人,但在敘述事件時標註「原住民」便是指涉原住民族集體,而造成對於全體族群的權利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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