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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議員關心監聽問題 警察局長:合法監聽無侵權問題

大成報/ 2013.10.29 00:00
【大成報記者溫光輝/台中報導】市議員林汝洲今(29)日在業務質詢中詢問警察局,破案和監聽之間如何取得平衡?他指出,市警局申請監聽案100年627件、101年779件,但破案率只有一半,剩餘一半未破案的部份算不算是傷害人權? 警察局長刁建生答覆說,監聽是「必要之善」,用在急迫案件,合法的監聽沒有侵權的問題。

林汝洲議員關心要破案只能靠監聽嗎?副市長蔡炳坤表示,如果破案和監聽之間無法取得平衡一定會傷害人權,警察辦案一定遵守程序。

警察局長刁建生也表示,市警局靠監聽破案實際上只有2.5%,也就是高達97.5%藉由勤務、錄影監視、民眾檢舉等方式迫案,而且必須事先向檢察官、法官申請才能執行監聽,不是想聽就聽,因此是合法沒有侵權的問題。

刁局長也說,擄人勒索、抓賄選等非常必要案件須使用監聽,他認為監聽是「必要之善」,用在急迫案件,他強調,警察辦案和保障人權要取得平衡,絕不可浮爛監聽,更不可「插花」監聽將一案混合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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