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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復議案 擬11/5處理

中央社/ 2013.10.29 00:00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9日電)民主進步黨、台灣團結聯盟立法院黨團今天對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付委提復議,立法院長王金平說,11月5日可望處理復議案。

將卸任的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11月3日任滿,立法院院會25日將行政院提名中選會委員名單交付委員會審查,但民進黨團及台聯黨團晚間提復議,立法院院會決議另定期處理復議案。

王金平晚間受訪表示,總質詢期間增列討論事項須朝野黨團同意,民進黨團同意11月5日立法院院會可處理復議案,不清楚是否有變數,台聯黨團則尚未講好。

中國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執行長林鴻池受訪說,如果11月5日否決復議案,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最快能在國民黨籍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張慶忠排案下,11月11日審查後,若朝野黨團同意,可加開院會行使同意權投票。

他說,就算朝野黨團對加開院會沒共識,總質詢11月19日就結束,結束後就可排投票時間,距11月3日中選會委員卸任不會空窗太久。

立法院議事規則規定,復議案須由原案以表決器、投票記名或點名表決時,贊成原決議案的出席立委提出,且須具與原決議案不同的理由,經20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可於原案表決後的下次院會散會前提出復議動議。

中選會組織法規定,中選會主任委員、副主委及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委員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1次。

行政院函送立法院中選會委員提名名單,張博雅為委員並為主委、劉義周為委員並為副主委、劉宗德、潘維大、陳國祥及仉桂美為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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