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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若停止監聽 衝擊治安

中央社/ 2013.10.29 00:00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法務部晚間表示,調查局等兩個通訊監察處所合法設置執行監聽,受到嚴格監督,並無濫權,若全面停止監聽,將嚴重衝擊治安。

民間司改會表示,將推動修法拆除在調查局和警政署的兩座通訊監察中心等語。

法務部晚間嚴正表示,這兩個通訊監察處所均是合法設置執行監聽,且受到嚴格監督,並無濫權情事,如果全面停止監聽,將嚴重衝擊治安。

法務部指出,檢警監聽的主要是販毒等重大治安犯罪案件,依最高法院檢察署統計資料,最近半年間(102年4月1日至9月30日)法院核准的監聽案件,61.8%是毒品案,12.38%是貪污案,7.71%是詐欺案,4.98%是槍砲案,4.42%是組織犯罪案,2.86%是恐嚇案,以上六類共佔94.15%,超過所有監聽案件的九成四,如按監聽線數的核准率計算,比率更高。

這些都是影響社會治安及政府廉能的重大案件,確實有監聽的必要,例如,日前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破獲20年來最大宗的毒品走私案,就是靠長達約3年、每月約60線次持續監聽蒐證,才能成功查緝。

法務部說,通訊監察監督機制嚴密,政府不會濫權監聽,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要掛線監聽,必須敘明理由檢附證據向法院聲請,依司法院統計,近5年法院平均核准率約79.54%,遠低於美國的99.99%,可見法官把關嚴格。

台灣高等法院的通訊監察管理系統,每天對監聽案件進行線上查核比對,發現非法掛線或擴線,電腦會立刻跳出警示,監察機房已採電腦上下線全自動管理,無法用人工方式輸入傳送,避免人為弊端,只要監聽期間屆滿未獲准續監,電腦即自動下線,不會發生逾期監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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