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燈會 走春 賞櫻

計中計求生 法院推翻謝依涵

中央社/ 2013.10.29 00:00
(中央社記者黃意涵台北29日電)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於法院審理時,不時變更辯詞,以4種「計中計」說法求生。士林地方法院推翻3種,今天判她死刑。

前媽媽嘴咖啡店店長謝依涵,被控在2月間下藥迷昏富商陳進福、張翠萍夫婦後,持刀殺害兩人後棄屍淡水河,還化老妝喬裝成張女,盜領死者夫婦的銀行存款。士林地檢署依強盜殺人等5罪起訴謝女,求處死刑。

士林地院整理出謝依涵4種計中計辯詞,包括她與陳進福交情匪淺、陳進福想與她有不倫關係、陳進福也想殺害張翠萍、她感覺無法脫離陳進福等。

士林地院比對謝依涵往來銀行存入金額及薪資總額,認為她不定期受陳進福金錢資助,且她授權陳進福全權代理其證券帳戶進行交易,陳進福也將與謝依涵的關係記載為「親戚」,認定2人確實交情匪淺。

不過,法院指出,謝依涵雖供稱陳進福身上有很多老人斑及白色胸毛,但屬一般常情,且經醫師肉眼觀察,陳進福身上無任何老舊疤痕,陳進福家中採集的毛髮、衛生紙等,也不符謝依涵DNA,無法證明陳進福想發展不倫戀。

此外,士林地院認為,陳進福無償資助謝依涵新台幣70萬至95萬元資金,有相當大的權限及自由可使用金錢,張翠萍也將陳進福指定為有權開啟北投農會保管箱者,陳進福應無殺害張翠萍之意及必要,不採信謝依涵稱陳進福想殺害並奪取張翠萍財產的計謀。

最後,法院指出,謝依涵無法證明陳進福會對她糾纏不放,她對於解釋殺害張翠萍的緣由,也前後供述矛盾,因此不予採信。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