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議員張晉婷質詢表示,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從民國92年起承攬河濱公共自行車租借,每年付出不到100萬元權利金,營收卻逾千萬元,還不用開發票。
她說,99年及100年權利金都是79萬元,營業收入分別是2002萬元、2490萬元;101年權利金97.7萬元,收入達3051萬元。除了租借時間未滿1小時都以1小時計收費,租金也太貴。
張晉婷表示,有許多人想運動,可是每小時60元租金太貴,甚至有許多人無法負擔。因此,她要求明年與台北市聯合招標,租金應降價,低收戶及中低收戶應免費。
朱立倫答詢說,自行車新文化基金會是非營利團體,營收扣除人員、車輛及維修費用後,可能獲利不大,但租金仍有檢討空間,將會進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