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記者陳永洲18日因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被長沙警方跨省刑事拘留。此事一度引發國際媒體關注。但陳永洲之後坦承,收受人民幣50萬元(新台幣240萬元),撰寫對中聯重科不利的消息。
中新社今天引述羊城晚報報業集團說,已派出工作小組對新快報進行調查,對發現的問題作出嚴肅處理,並督促新快報社認真整改。
羊城晚報報業集團負責人之前表示,這反映出集團在子報子刊管理和採編人員教育管理上存在著薄弱環節。
羊城晚報報業集團表示,將尊重事實、遵守法律,配合有關部門積極依法處理該事件,並進一步加強對子報子刊的管理和對採編人員的教育管理,杜絕違法違紀問題發生。
陳永洲被刑拘後,新快報23日、24日陸續在頭版刊文「請放人」、「再請放人」。陳永洲坦承收受金錢後,新快報27日在頭版刊登道歉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