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筆記》決策 施政 要有嚴謹過程

自由時報/
12 年前
政府施政遭批不出五大問題,一、決策錯誤;二、政策不明;三、浪費公帑;四、執行不力;五、圖利特定對象。所以執政者推動任何政策,必須有明確的施政基礎與論據,說明該政策是如何擬定,決策的依據為何,政策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而達此目的要花費多少公帑,其計算與依據為何,是否合理、合法、合乎市民期待。

但現在市府官員面對質疑,卻總說不出個所以然,似乎一切都是想當然耳,只要一句合法招標、合法簽約、統包價格、依法行政,民眾就必須照單全收。所以,質疑UBike各項建置成本太高,官員回答「客製化、保固期長」,卻答不出如此客製化、保固期的價格是如何估算?是否比價過其他廠商?詢問為何簽約七年,而不是六年、五年?官員回答「因為建置二年半,七年營運最佳化」,卻無法告知如何評估而得?為何世大運行銷預算要花這麼多?官員回答「因為世大運主辦單位要求」;被質疑世大運人力過多,官員回答「比喀山世大運人少」,卻沒說自己擬定政策的依據、構想、評估為何?

郝市府官員不乏碩、博士者,寫過論文的都知道,必須要有穩固的理論與推論根據,要有可信的調查研究,才能得出結論,但為何決策、施政可以沒有嚴謹的過程?

執政者決策權力來自人民賦與,公務員的薪資來自人民血汗錢,政策執行不只對長官負責,還要對人民負責,沒貪汙不代表就是盡責,因為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記者陳曉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