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表示,縣府工程沒預算,發包再找錢,或拆東牆補西牆及延遲付款等現象,「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近年投縣災修、一般工程貪瀆弊案,乾坤大挪移「錢進私人」是縣府沒錢付款原因之一,惡性循環除影響廠商權益,未來劣幣驅逐良幣,受害的是工程品質與縣民福祉。
南投縣府財政處回應表示,審計部所指的是去年招標公告書面資料,實際上,南投縣政府今年一至九月有關廠商工程款項支付,只要完成驗收,取得主計處支付憑證後,財政處支付科都儘量在三個月內完成付款。
南投縣府財政處長許玉鈴說,南投縣財政困窘,自有財源根本不足支付公務員薪水,長期寅吃卯糧,每年多仰賴中央補助款調度,縣府於九十八、九十九年間,因調度困難,對廠商工程款給付一度延遲逼近十一個月,才會在招標公告上做出延後付款等「善意」提醒文字。
縣府指出,在招標公告契約中就註明,有屬於中央補助款工程,則註明「本案係中央補助款,須配合縣庫資金狀況付款,預計延遲付款月數六個月」;若縣府自籌工程,則註明「本工程財源需配合縣庫資金狀況付款,預計延遲付款月數十一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