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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草案付委 訴求同性婚姻合法

中央廣播電台/陳沂庭 2013.10.28 00:00
2013年同志大遊行前夕,攸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婚姻平權」草案順利交付立法院委員會審查,讓同志族群為之振奮,但也引發反對者排山倒海的批評聲浪。面對社會兩極化的見解,提案立委將於年底前舉辦3場公聽會,讓正反意見理性對話,希望能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視。

◎爭取婚姻權 同志:基本人權非特權

2013年第11屆台灣同志大遊行26日在台北市政府前廣場熱鬧登場,吸引超過6萬名民眾共襄盛舉;從首屆舉辦時僅500人走上街頭,到近來每年都超過5萬人響應,台灣的同志大遊行,儼然已成為亞洲最大的同志遊行活動。

歷屆同志遊行總會訂定不同主題,從2003年的「看見同性戀」開始,到今年的「看見同性戀2.0」,每年訴求不外乎「反歧視、要平權」,不僅要外界正視同志族群的存在,也希望同志人權能夠獲得保障,可以與異性戀者一樣自由成家。

同志團體「熊學會」會長林小瀚就表示,他身為中華民國的國民,也想要有一個家庭、當爸爸,這不是在要求特權,而是最基本的人權。他說:『(原音)我們從來沒有要求什麼特別的特權,我們只是要求平權,跟你們一樣的權利。我們都是人,結婚或成家、不被人污名化,都只是最基本的人權而已。』

同志父母愛心協會召集人郭媽媽則說,所有同志都是由異性戀父母所生,每對父母都有十分之一的機會生出同志小孩,而家長都希望自己的小孩可以幸福快樂,所以他們最大的期望就是同志們都能夠結婚,建立各自的幸福樂園。

◎婚姻平權草案付委 理性對話開端

在今年同志大遊行的前夕,立法院傳出令人振奮的消息。攸關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婚姻平權」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正式交付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

這部法案是由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歷時3年、舉辦超過160場座談草擬完成,如今法案付委審查,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認為,這是社會理性對話的開端。

不過,由於這項修法不僅打破「異性才能結婚」的窠臼,同時也賦予多元性別配偶有平等收養子女的權利,引發反對者擔心小孩長大會成為同志。

東台灣守護幸福家庭行動聯盟公關陳慈美就說,一男一女的婚姻,才能讓子女獲得最好的照顧及教養;多元性別配偶領養小孩,不僅會帶來更多不穩定性、增加社會成本,讓已經錯亂的性別教育雪上加霜,孩童身心恐無法健全。

但許秀雯強調,許多國外研究都指出,孩童的性傾向跟雙親沒有絕對關聯,也不會影響他們的學業、社會適應等各方面表現。她期望有一天台灣能成為「無歧視」的社會,每個人都能按其所願過生活,可以不再擔心小孩是不是同志。

◎立委年底辦3場公聽會 凝聚修法共識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鄭麗君說,法律必須保障人權,每個人都有成家、追求幸福的權利。她認為「多元成家」方案的提出,不僅是一個合法化的運動,也是消除歧視的運動,她會用最大的誠意尋求最多的立委與社會支持,朝平權的理想化前進。

多元成家方案分為「婚姻平權」、「伴侶制度」及「家屬制度」3套版本;鄭麗君說,年底前會舉辦3場公聽會,邀請正反意見的人出席,凝聚修法共識。她說:『(原音)當然我們知道,對不同法案,社會有不同意見,所以我們會在年底前分別針對這3個法案舉辦公聽會,那希望能夠達成一個修法的共識。』

中華民國憲法第7條明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但依照現行法制,同性戀與異性戀者皆享有賦稅的義務,但卻被排除於婚姻權之外,也不能繼承伴侶遺產,顯然有違平等、違憲之虞。

如今,同志運動走過11個年頭,每年的訴求卻似乎仍在原地踏步,社會上也未能全面給予友善對待。「婚姻平權」法案交付委員會審查,或許僅是再簡單不過的程序作業,卻象徵同志人權向前邁進的一個里程碑;而正反意見的交鋒,也是對話開啟的契機,讓民眾有機會正視這項亟需解決的議題。

2個人決定步入紅毯的基礎,應來自於心靈契合,而非關性別。無論性傾向為何,或許不是每個人都想要有那一紙結婚盟約;但「能不能」與「想不想」其實是兩回事,而律法更不應成為限制他人與伴侶共度一生的絆腳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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